艾多美-韓國最大網路社群團購公司-Atomy-行銷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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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會員總積分額度(PV) 70%支付安置組織獎金、輔導對等獎金、領導貢獻獎金、進階成就獎勵、教育中心津貼五種獎金,若金額超過公司營業總收入的40%,則會減少支付比例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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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位階 |
銷售代表 |
經銷商 |
傑出經銷商 |
代理商 |
菁英代理商 |
小邊團隊PV |
累積達1萬P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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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積達30萬P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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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積達70萬P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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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積達150萬P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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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積達240萬P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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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萬P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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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15 |
15 |
15 |
15 |
70萬P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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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15 |
30 |
30 |
30 |
150萬P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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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15 |
30 |
60 |
60 |
240萬P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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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15 |
30 |
60 |
90 |
600萬P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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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15 |
30 |
60 |
150 |
2000萬P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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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15 |
30 |
60 |
250 |
5000萬P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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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15 |
30 |
60 |
300 |
※ 安置組織獎金採每週三至下周二為一計算週期,每日結算,一週期合算後,於次週二發放獎金。
會員售出 |
支付範圍 |
級別基準 |
支付條件 |
支付金額 |
30萬PV以上 |
下線3代 |
1. 菁英代理商可達10代 2. 銷售大師可達10代 3. 鑽石大師可達5代 4. 玫瑰大師以上階級者不 支付對等獎金 |
1.本人業績無限累積 2.下線業績(小業績)需達成30萬PV以上 3.不遞補上位空缺 4. 前月月底及當月月中需維持階級, 才得領取輔導對等獎金。 |
1. 等同於安置組織獎金的2% 2. 每周最多一萬四千元的上限。 3. 一周給付,與安置組織獎金同天發放。 |
70萬PV以上 |
下線5代 |
150萬PV以上 |
下線7代 |
240萬PV以上 |
下線10代 |
級別 |
資格取得條件 |
領導貢獻獎金 |
銷售大師 |
個人業績累積達70萬PV,兩邊下線達250萬PV以上。 如下線小業績大於30萬PV但未滿250萬PV,可使用個人業績投入,以使兩邊業績皆達到250萬PV 。 |
全會員總積分額度(PV) 10%平均分配給銷售大師。 |
鑽石大師 |
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銷售大師,並維持同一級別三次; 本人也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,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。 |
全會員總積分額度(PV) 5%平均分配給鑽石大師及以上階級會員。 |
玫瑰大師 |
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鑽石大師,並維持同一級別三次; 本人也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,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。 |
全會員總積分額度(PV) 2%平均分配給玫瑰大師及以上階級會員。 |
星光大師 |
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玫瑰大師,並維持同一級別三次; 本人也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,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。 |
全會員總積分額度(PV) 1.2%平均分配給星光大師及以上階級會員。 |
皇家大師 |
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星光大師,並維持同一級別三次; 本人也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,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。 |
全會員總積分額度(PV) 1%平均分配給皇家大師及以上階級會員。 |
王冠大師 |
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皇家大師,並維持同一級別三次; 本人也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,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。 |
全會員總積分額度(PV) 0.5%平均分配給王冠大師及以上階級會員。 |
尊王大師 |
需培養兩線各兩個以上的王冠大師,並維持同一級別三次; 本人也需維持同一級別三次,第四次以後方可晉升。 |
全會員總積分額度(PV) 0.3%平均分配給尊王大師。 |
※ 以每月1~15日、16~30日為上、下考核週期,當月7日發放上月下週期獎金、22日發放當月上週期獎金。
級别 |
升級標準 |
升級條件 |
銷售大師 |
無升級期限 |
1. 不限制連續維持 2. 無期限限制(維持級別時) 3. 鑽石大師以上不能同時晉升兩個級別 |
鑽石大師、玫瑰大師、星光大師、 皇家大師、 王冠大師、尊王大師 |
本人需維持前級別3次以上後,第4次可以升級 |
大師級別 |
進階成就獎勵 |
銷售大師 |
艾多美蜂蜜飲 (Atomy HemoHIM)一盒、艾多美肌膚保養六件組一套、清潔護膚四件組一套。(依台灣分公司商品進口情形,發放等值商品) |
鑽石大師 |
艾多美蜂蜜飲 (Atomy HemoHIM)一盒、艾多美肌膚保養六件組一套、清潔護膚四件組一套、等值65萬韓圜筆記型電腦乙台或等值數位商品。(依台灣分公司商品進口情形,發放等值商品) |
玫瑰大師 |
現金200萬韓圜、本人及眷屬一人韓國4天3夜旅遊卷 (旅行券每張等值80萬韓圜,不得轉讓或折現) |
星光大師 |
現金1000萬韓圜、本人及眷屬韓國4天3夜旅遊券四張 (旅行券每張等值80萬韓圜,不得轉讓或折現) |
皇家大師 |
現金5000萬韓圜、每月200萬韓圜之信用卡額度、等值100萬韓圜之房車租車費、本人及眷屬歐洲11天10夜旅遊券四張 (旅行券每張等值400萬韓圜,不得轉讓或折現) |
王冠大師 |
現金3億韓圜、每月500萬韓圜之信用卡額度、等值6370萬韓圜之房車, 本人及眷屬歐洲11天10夜旅遊券四張 (旅行券每張等值400萬韓圜,不得轉讓或折現) |
尊王大師 |
現金10億韓圜、每月1000萬韓圜之信用卡額度 、等值7791萬韓圜之房車 、本人及眷屬歐洲11天10夜旅遊券四張 (旅行券每張等值400萬韓圜,不得轉讓或折現) 、月租等值250萬韓圜之套房 、150萬韓圜專屬秘書費用、200萬韓圜司機費用 |
※ 進階成就獎勵 獎品金額基準
1. 以商品原價為主 2. 韓國4天3夜旅遊卷每張等值80萬韓圜;歐洲11天10夜旅遊券每張等值400萬韓圜,會員不得轉讓或折現。 3. 秘書費用等值150萬韓圜、司機費用等值200萬韓圜 4. 筆記本電腦等值65萬韓圜 5. 月租等值250萬韓圜套房 6. 等值6370萬韓圜房車(王冠大師)、等值7791萬韓圜房車(尊王大師) |
教育中心金貼相當於中心所屬會員總銷售pv6%的金額。 以每月1~15日、16~30日為上、下考核週期,當月7日發放上月下週期獎金、22日發放當月上週期獎金。
安置組織獎金、輔導對等獎金、領導貢獻獎金、進階成就獎勵、教育中心津貼等佣金總額, 依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資料,不得超過艾多美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總收入之4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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